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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篇1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xx年,我省西宁市、格尔木市(属海西州,县级市)、平安县(海东市政府现驻地)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德令哈市(海西州政府驻地,县级市)未开展声环境状况监测。
(一)噪声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情况
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处(科)室承担,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工矿企业噪声等监测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噪声污染投诉案件的查处及噪声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
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5人,配备噪声分析仪8台、环境振动分析仪1台、声校准器1台;西宁市环境监测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1名,配备噪声监测仪器12台(套),其中精密噪声分析仪(1型)2台,噪声多功能分析仪(2型)7台,声校准器2台,环境振动仪1台;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由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兼职从事噪声监测工作。
(二)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西宁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功能区噪声:西宁市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24小时,共设监测点位5个:青海师范大学(1类)、商业巷(2类)、青海矿山机械厂(3类)、胜利路和七一路(4a类)。20xx年1类区域全年噪声昼间均不达标,夜间达标率为75%;2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75%,夜间达标率为50%;3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4类区域的交通干线两侧两个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不达标。
(2)道路交通噪声:20xx年8月-9月,对西宁市区现有35条主干道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设置监测点位70个。经监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7db(a),与20xx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
(3)区域环境噪声:西宁市设置监测点位224个,每年监测一次。20xx年区域环境噪声中,各声源所占比例:生活占86.2%,交通占12.0%,工业占0.45%,施工噪声占1.3%,全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3db(a),与20xx年相比略有降低。
2、其他地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xx年,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均为首次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经监测,平安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格尔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
二、20xx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对未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或经监测达不到噪声防治要求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方能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一是对重点工业企业加强噪声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企业污染物达标考核内容,对于排放超标且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处罚并限期治理。二是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监管,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对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予以及时查处。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超标排放和严重扰民的企业从严处罚。
(三)开展高(中)考护考专项行动。各市、州在高(中)考期间,发布禁噪公告,实行噪声排放管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考行动,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噪声污染,努力为考生提供安静良好的学习和应试环境。
(四)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案件。20xx年,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共受理环境问题投诉1194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902件,占投诉案件总量的76%,办结率为100%。
(五)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排放,在市区主要路段实施机动车噪声禁鸣区管理,开展市区机动车禁鸣严控月活动,加大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城市开发、拆迁重建、棚户区改造等过程中,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群众投诉逐年增多。二是城市机动车和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污染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监管、监测能力薄弱,大部分地区环保部门无监测技术人员和设备,不具备声环境监测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根据环境特点和城市建设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调整西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督促德令哈市尽快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二)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排放监管,推行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从严查处噪声污染和扰民案件,继续做好绿色护考工作。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篇2
兵团环保局:
按照《关于报送20xx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市20xx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末,**市建成区面积为12.5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为3.55万人(含44团团部)。因我市成立较晚,城区面积小,环境噪声监测机构不健全,目前尚未划设噪声环境功能区,也未开展城市区域噪声监测工作,城区工业生产、社会生活、交通噪声噪声源数量少、声级小,主要噪声源是非稳态的建筑施工噪声,总体噪声水平不高,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20xx年度,我市噪声扰民投诉情况在所有环境违法投诉中所占的比例较低,全市各类投诉总数为22件,其中噪声投诉仅2件,约占9%,且均为社会生活噪声。在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组织环境监察大队到达现场,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两件投诉均属酒吧、商店经营中产生过大音量影响周围居民休息问题。我局在核实情况后要求经营者采取调整营业时间、降低音量和隔声处理等措施,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投诉的群众对处理结果也比较满意。
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按照**市城市规划布局,工业生产企业均布置在工业园区内,交通干线均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目标,城区内没有明显的高声级噪声源,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主要是一些建筑施工噪声源。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将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放在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上,主要采取的措施:一是规定城区所有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向市环保局提出申报,评估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以及所采取的防治措施,方可开工;二是严格执行市政府使用商品混凝土的规定,禁止各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混凝土搅拌机,杜绝了建筑施工混凝土搅拌带来的噪声污染;三是对夜间施工严格审批、加强监管,除因生产工艺或特殊工期要求外,一律不允许夜间施工;四是在学生中考期间禁止在午休及夜晚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环境监察大队和城管大队密切配合,加强巡查和监管。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篇3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环保局的帮助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以来的政策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环保工作,坚持生态建设、污染防治、节能减排、队伍建设并重,严格环保执法,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力遏制污染反弹,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环保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一、20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区域环境质量极大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广泛提升
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今年全区主要环境指标趋向好转。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通榆河、新洋港等主要河流的省控市控断面,全部达到标准,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农村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在国家一级标准;全区区域环境噪声达到了环境噪声区划的标准,人民生活质量广泛提高。主要得益于以下方面:
一是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3月6日,区政府召开了全区环保工作暨水源地内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会上,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园区)及有关单位签订了2011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并迅速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化工类、非化工类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以及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6家化工生产企业完全拆除,12个排污口全部取缔。对保护区内涉及电镀、酸洗、造纸、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的9家企业实施了分类整治,依法责令关闭3家、搬迁1家、限期治理5家。11月14日,召开了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区长与各镇(街道、园区)签订了河长目标责任状,12月11日,区政府出台了《亭湖区河段长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有力有效地巩固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果。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控制。开展了夏季和秋季两个阶段性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广泛宣传,印发秸秆禁烧简报25期,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效遏制了全区秸秆大面积焚烧现象。并且秸秆综合利用也取得一定成效,建设4个秸秆收购点,成立7家草业合作社,发展1000多家秸秆户用沼气,利用秸秆粉碎、打捆机械进行收购,发放了上万份秸秆快腐、发展食用菌、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等相关可行的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单,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坚决取缔市区小煤炉,联合街道拆除小煤炉11座,并对市区油烟进行了专项治理,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90%。盐东电厂、飞驰公司安装在线检测仪和除尘脱硫装置。
三是加强对噪声污染源控制。首先,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管理,对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盐城市大洋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城西水泥构件厂、自应力管有限公司实施了限期治理。其次,加强城市三产服务业管理。今年,为解决三产服务业扰民突出问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我局提请区政府下发了《关于防治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的通知》。在无饮食规划功能和无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建筑物,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改建可能产生污染的饮食服务项目;我局还联合区城管、工商、公安、房管等部门,开展严厉打击露天从事产生油烟、噪声、恶臭及其他刺激性异味的食品加工和占用规划道路、人行道、影响市容等经营活动。
四是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首先,全面监控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全区所有产生危废的单位都与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并建立转移联单台账。其次,强化了对餐饮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督管理,全区设立2家定点食用油脂处置单位(盐城市建阳油脂处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洁净环保处理废弃食用油脂有限公司),查处非法油脂加工点2家。同时加大了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监管力度,对全区的射源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指导20家企事业单位(主要为医院)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按时保质地完成了全区电磁辐射设备申报登记工作,工作总结《环保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二)环境监管有序开展,群众权益得到保障
一是聘请环保义务监督员参与环保工作。为了使环境监管工作更为贴近基层,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今年,我局在各大社区、乡镇聘请了环保义务监督员80名,让监督员协助调解矛盾、解决环境问题,这一崭新的现场环境监管模式,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赞扬,并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反响。环境义务监管工作在全区60个社区、9个乡镇全面展开。
2011年,根据环保义务监督员提供的线索,我局查处了一批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一些死灰复燃和擅自新建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在环保执法人员和监督员的通力合作下得到了严惩。为了更好地提升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环境的良好意识,我局适时推出了有奖举报制度,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极大地调动了公众配合环保执法的积极性,提升了公众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处罚力度。今年我区出台了《盐城市亭湖区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
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盐城市亭湖区环保雷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亭湖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亭湖区重点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废弃食用油脂及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化工非化工企业污染源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30多个。同时,严格依法管理环境,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局针对各项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执法查处活动,先后进行了“环保雷霆行动”、废弃油脂及危险固废、医疗废物、重金属以及重污染行业、农业面源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化工类及非化工类企业整治等十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大规模执法检查,对查出的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拒绝申报、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不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等各种违法行为,在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同时,加大查处力度。2011年,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共7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5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共7件,极大地打击了各项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我局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开展了人性化的环境管理工作,严格保障当事人的陈述、听证、复议权利。今年3月,盐城市泽丰油脂厂提出听证申请,我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组织召开了听证会。9月份百益化工、华业医药向区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我局积极应诉,最终因我局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运用适当,当事人主动撤消复议申请。通过听证和行政复议,有力地促进了环境执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落实专人,确保环保举报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对环境信访重点案件和突出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局长信访接待调处日、召开圆桌对话会议等办法,以环委会名义出台《亭湖区环保信访调查调解会议制度》。12月1日,为解决盐城市自应力管有限公司噪声扰民信访投诉不断的问题,我局与南洋镇政府在南洋镇召开了信访调查调解会议,参与会议的人员有盐城市自应力管有限公司代表、南洋镇部分村民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等20人。通过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接触,及时做好答复调处,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控制了环境信访纠纷的事态扩大。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380余件,其中承办市局、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33件,结案率达98%。为维护我区和市区的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是严格把关环评审批。年初,我局向区人大、政协汇报了近年来我区贯彻实施《环评法》的相关工作,受到了有关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亭湖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规程》等文件。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口,今年来审批各类建设项目160余个,拒批重污染项目10多个,审批通过了新洋经济区区域环评,做到没有一个违规越权审批项目。
五是努力做好污染防控。积极推进了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城北区片管网20公里及提升泵站已基本完成,有望在2011年上半年投入运营。积极帮助江苏飞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烟气脱硫工程。全面淘汰落后产能,责令关闭了长坝电镀厂、金城摩托电镀车间等一批既无发展潜力,又无法解决污染问题的企业。全区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860吨以内,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230吨以内,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
六是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坚持科学施肥,推广生物防治、农作物秸秆还田、发展秸秆产沼气、生物质发电、农村集居区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等新兴农业技术。全面控制保护区内7620亩农田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农药化肥减用量保持在10%以上,高毒农药禁用率达100%。全面取缔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4户集中式畜禽饲养场、1家屠宰场,取缔清理保护区内的渔业和围网、网箱养殖,鱼罾、鱼簖等渔业捕捞作业。以“三清一绿”工程为抓手,以“六清六建”为主要措施,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八大工程”工作,引导、鼓励广大群众提高参与保护环境的热情,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环境文化深入发展,创建氛围广泛营造
一是全力推进环保宣传工作。召开了环科学会年会,开展学术交流和咨询活动,定期编制了环境学会季刊《生态亭湖》;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组建了一支60名环保志愿者的队伍,参与环保宣传;组织全区绿色学校开展环保主题升旗活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在全区7个街道办事处开展“环境保护进社区”活动,分别[]
设立环保宣传点9个,印制宣传彩页10000余份,与街道办事处联合在市区主要街道建设环境文化长廊,共同制作大型宣传挂图;开展生态知识下乡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生态示范村主题,联合区农林局组织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图片巡回展和专家专题讲座。
二是加强网站和媒体宣传力度。加强环保网站建设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篇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从三方面进行控制:噪声源,传播途径,接收者。
1、控制噪声源,降低声源噪音
①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②机动车的数量和流量是产生交通噪声的主要原因,所以严格并且合理控制机动车的数量和流量是降低城市交通噪声的重要途径,车辆在市区禁止鸣高音喇叭,并且积极推进城市公交事业的发展。
③建筑施工单位采取封闭施工,禁止在夜间施工扰民。
④娱乐场所降低噪声排放。
⑤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值。
2、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
①声在传播中的能量是随着距离的增加而衰减的,因此使噪声源远离需要安静的地方,可以达到降噪的目的。
②控制噪声的传播方向(包括改变声源的发射方向)是降低噪声尤其是高频噪声的有效措施。
③建立隔声屏障,或利用天然屏障(土坡、山丘),以及利用其他隔声材料和隔声结构来阻挡噪声的传播。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
④应用吸声材料和吸声结构,将传播中的噪声声能转变为热能等。
⑤在城市建设中,采用合理的城市防噪声规划,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⑥绿化降噪:绿化降噪主要是利用植物对声波的吸收和反射达到一定的降噪效果。其应选用矮的常绿灌木和常绿乔本植物以实现立体式绿化。绿化降噪的效果并不明显,但广泛的应用绿化及绿化隔离带,其主要作用在于给人以心理上降噪,美化环境,增加视觉和美学效果。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
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篇5
一、 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xx市环境监测站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xx市声环境质量状况保持在较好水平。
1、区域环境噪声质量。20xx年,xx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分贝,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较好。全市100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中有13个监测点噪声质量状况为好;46个监测点噪声质量状况为较好;凉山广播电视大学、雪花啤酒厂后门等36个监测点噪声质量为轻度污染;凉山州商业局门口和音皇歌城停车场门口2个监测点噪声质量为中度污染;沃尔玛超市东北角、一环路正义路叉口东10米和州商业银行门口3个监测点噪声质量为重度污染。
2、功能区环境噪声质量。20xx年xx市功能区噪声年平均昼夜等效声级值(分贝)略高于上年(分贝)。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四个季度间差距较小;其中居住与文教区最好,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最差。
3、交通噪声环境质量。20xx年xx市交通噪声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分贝。全市监测道路总长度,比上年增长,无超标路段。
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噪声污染源头控制。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声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0xx年我局严格“三同时”验收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杜绝新建项目噪声扰民。
(二)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20xx年,我局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 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一是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二是实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审批制度,在城市市区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对于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而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必须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证明。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严重扰民的企业实施顶格处罚,并严格依法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做到应收尽收。
(三)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20xx年,为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拥有一个安静、良好的考试环境,由政府发布禁噪公告,环保部门与公安、城管、工商、教育、文化等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敏感点工业企业、城市建筑施工工地、城区娱乐场所等噪声源敏感区域进行 24 小时检查、巡视;督促噪声排放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行为,从速处理。有力地保证了中、高考的顺利进行,得到考生的普遍赞赏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三、 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情况
我市环境噪声管理和监测机构包括工业污染防治科、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和市环境监测站。其中,工业污染防治科科室人员 2 名,负责统筹全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人员数量 5 名,负责噪声污染源日常巡查、环境噪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噪声扰民投诉受理、噪声污染纠纷排解等工作;市环境监测站,专职人员3名,负责声环境质量监测、噪声污染源常规监测、发布有关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等工作。
四、 噪声扰民投诉情况
20xx年,我局共接到环境投诉280件,其中有166件噪声投诉,占环境污染投诉 59%。其中社会生活噪声比例较大,共94件,交通噪声22件,施工噪声44件,工业噪声6件。对于投诉,我们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回复,投诉处理率、办结率达100%。
五、环境噪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目前,中心城市迅速发展,房地产业也趋于繁荣,产生的建筑噪声影响较大,加上多数建筑工艺要求连续施工产生了大量的噪声。随着xx区改造力度加大,搬迁人数较多,装修噪声、夜间燃放鞭炮噪声也就接踵而来。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现象时有发生。
2、环境噪声立法不健全,执法难度大。目前,涉及噪声污染管理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城区噪声的监督管理不仅有环境保护部门,还有公安、建设等部门,而且对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是很明确,法律的口子开的过大,执法中存在着机械和疏漏,对很多噪声的种类界定不够明确。所以在噪声执法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执法难度大,依据不够充分。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篇6
20年,我省西宁市、格尔木市(属海西州,县级市)、平安县(海东市政府现驻地)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德令哈市(海西州政府驻地,县级市)未开展声环境状况监测。
(一)噪声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情况
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处(科)室承担,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工矿企业噪声等监测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噪声污染投诉案件的查处及噪声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
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5人,配备噪声分析仪8台、环境振动分析仪1台、声校准器1台;西宁市环境监测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1名,配备噪声监测仪器12台(套),其中精密噪声分析仪(1型)2台,噪声多功能分析仪(2型)7台,声校准器2台,环境振动仪1台;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由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兼职从事噪声监测工作。
(二)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西宁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功能区噪声:西宁市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24小时,共设监测点位5个:青海师范大学(1类)、商业巷(2类)、青海矿山机械厂(3类)、胜利路和七一路(4a类)。20年1类区域全年噪声昼间均不达标,夜间达标率为75%;2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75%,夜间达标率为50%;3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4类区域的交通干线两侧两个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不达标。
(2)道路交通噪声:20年8月-9月,对西宁市区现有35条主干道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设置监测点位70个。经监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7db(a),与20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
(3)区域环境噪声:西宁市设置监测点位224个,每年监测一次。20年区域环境噪声中,各声源所占比例:生活占86.2%,交通占12.0%,工业占0.45%,施工噪声占1.3%,全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3db(a),与20年相比略有降低。
2、其他地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年,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均为首次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经监测,平安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格尔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
(一)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对未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或经监测达不到噪声防治要求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方能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一是对重点工业企业加强噪声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企业污染物达标考核内容,对于排放超标且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处罚并限期治理。二是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监管,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对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予以及时查处。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超标排放和严重扰民的企业从严处罚。
(三)开展高(中)考护考专项行动。各市、州在高(中)考期间,发布禁噪公告,实行噪声排放管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考行动,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噪声污染,努力为考生提供安静良好的学习和应试环境。
(四)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案件。20年,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共受理环境问题投诉1194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902件,占投诉案件总量的76%,办结率为100%。
(五)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排放,在市区主要路段实施机动车噪声禁鸣区管理,开展市区机动车“禁鸣”严控月活动,加大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从目前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城市开发、拆迁重建、棚户区改造等过程中,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群众投诉逐年增多。二是城市机动车和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污染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监管、监测能力薄弱,大部分地区环保部门无监测技术人员和设备,不具备声环境监测能力。
(一)根据环境特点和城市建设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调整西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督促德令哈市尽快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二)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排放监管,推行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从严查处噪声污染和扰民案件,继续做好绿色护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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