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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有匪观后感篇1
网上看了史铁生写的文章《我与地坛》,禁不住泪如雨下。
一个双腿残废、身患尿毒症的人能 写出如此 深沉、凝重而又不 失人情味的文章,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究竟是什么信念在支撑着他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他的意志是否在一次次的锤炼中得到磨砺?从他的文章中,更多看到的是他对生活的赞美和留恋,很少有埋怨和责备,面对困境,他选择的是理性对待,而不是盲目逃避。二十岁,是人生最美好、灿烂的年龄 时候双腿残废,从此坐上了轮椅,轮椅伴随他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谁能体会他所承受的诸多痛苦?风干的岁月,似水的年华,没有人可以想象,一个原本风华正茂的青年,在一座荒芜苍凉的园子里孤独行走十五年是种怎样的生命煎熬?
生与死是作者思考最多的内容,对生命的思考也一直贯穿全文。对生活的无所适从让他在煎熬中不断蜕变,由一个性格暴躁、意志消沉的人蜕变为一个热爱写作、珍惜生命、理性探讨生活、信仰、爱情的作家,由一个弱者成长为强者,需要经历怎样刻骨铭心的转变?用笔走出来的人生,是何其艰辛和酸涩,而他在轮椅上思索人生,从生命的绝境中突围的心路历程又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
和史铁生相比,我所遭遇的只是微不足道的挫折,但它确确实实存在过,也曾让我深切体会到了什么是痛苦和折磨。两年前的意外导致我的右脚踝粉碎性骨折,突如其来的打击让我一蹶不振。以前的我兴趣广泛,爬山、打球、摄影都是我的最爱。可惜我的生活发生了彻底改变,那个生龙活虎的我不复存在,一切熟悉的人和事都渐渐淡出我的视线,生活中只剩下无休无止的伤痛的折磨和无数次的功能训练,我为此彷徨、迷失、消沉,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仿佛世界末日来临,我的人生从此一片灰暗。经过漫长的治疗和艰苦的训练,我已经在一次次的打击中学会了坚强和忍耐,意志更加坚定,从容走出人生的低谷。人只有经历过困境的考验,才能更加珍惜目前拥有的一切,梅花香自苦来的日子不远了,现在迎接我的将是幸福的生活,希望就在脚下!
小说有匪观后感篇2
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爱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美好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美好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够互相帮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小说有匪观后感篇3
在看这本钱钟书的围城之前,我曾经问过别人,这是一本怎么样的书,她想了想,说这本书读起来跟宫心计一样,主要是女人之间的斗争很激烈。
于是怀着这样的印象,我翻开了书本的第一页。而当我把书本合上的时候,我对这本书的感触并不只是女人之间的斗争而已,而女人之间的斗争,可能更多地体现在文章开篇的船上,在鲍小姐与苏文纨之间的明争暗斗,而文章更多地通过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刻划,非常精彩到位,我甚至可以这么说,每个人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而钱钟书先生刻划的人物形象是非常鲜明的,比如李梅亭,读者刚开始乍一看还以为是老好人,而在孙柔嘉生病的危难之时,连一颗仁丹都不愿贡献,非要赵辛楣和方鸿渐给钱了才肯施药,可见此人是个吝啬贪财的人,从之后的王美玉事件,偷藏私房钱买红薯以及在三闾大学的种种表现都可以体现出来。
文章的重点人物全都是海外留学归来的高学历人员,即使方鸿渐的文凭是从新西兰的骗子手里买来的。知识分子在民国时期的种种遭遇,在钱钟书的描写下,变得非常讽刺。
相信很多看过围城的人对苏文纨的境遇都表示很惋惜,苏文纨从在船上开始就已经看上了方鸿渐,在方鸿渐与鲍小姐分开之后,利用了种种手段,让方鸿渐、赵辛楣以及曹元朗3个男人围着她团团转,而她的内心真正喜欢的,只是方鸿渐而已,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才会这么做,方鸿渐虽然正义但胆小,骨气不足。可见他和苏文纨根本不是一路人,可见他们基本是不会在一起的。苏文纨内心虽然爱着方鸿渐,但她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在一次偶然的际遇下,把唐晓芙介绍给了方鸿渐,假设唐晓芙不出现的话,方鸿渐就有可能与苏文纨完婚,更不会有后来这么多的苦日子了吧,但钱钟书先生并不愿让唐晓芙这一天真活泼的女子嫁予方鸿渐,反而让其闹翻了跟苏文纨的关系,被周家赶了出来,苏文纨死心之后,不愿嫁赵辛楣,而肥头大耳的曹元朗却与她臭味相投,我实在不能接受一个海外归来的女子,满腹文化的女子最后的结局竟然是化妆品的道路,以及之后对方鸿渐夫妇的讽刺,此时她的贵妇人形象与之前对比之下,讽刺的味道就非常浓了
而对于孙柔嘉,我的看法是,她其实是这本书中最适合方鸿渐的女子。她的家境较好,而且还有一个疼她的姑母,而方鸿渐在跌倒起伏下,财力已经所剩无几,但她还是愿意追求自己心之所向,方鸿渐心里爱着唐晓芙,作为一个传统的男人,他内心并不愿接受一个财力家境在他之上的女子,而孙柔嘉处处体贴他,为他所想,方鸿渐被逐出校门,她也放弃工作跟着他,方鸿渐找不到工作了,她拜托姑母给他求了一个岗位,方鸿渐没有骨气的时候,她也激他,让他振作起来,她不允许自己的奶娘瞧不起他,赶回来骂了她的奶娘。但这样一个追求所爱之人的女子,最后还是和他分开了……是方鸿渐不够勇敢,还是孙柔嘉的不好呢,这本书的结局即是没有结局,给读者的感触在内心围城的进进出出之余,剩下的只有人情的冷漠而已。
小说有匪观后感篇4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寔命不同。”
那是极清冷寂寞的夜。无边的暗夜将呼啸着寒风的原野吞噬,星月在重重厚重的暗色云层后无力地闪着黯淡的光。令人几近致盲的黑中,几颗稍显明亮的星点零落地散落在东方的夜空中,挣扎着将残烛般微弱的光辉洒向大地。原野尽头的村落中,只有一间房内透出几束摇曳的火光。影影绰绰地可以看见一点忙碌着的人的轮廓,仔细看去,确乎是在翻阅着什么似的。夜深了。
这个夜晚和过去的千百个无月的暗夜差不多,眼下这位官员批改文书疲倦的神情与涣散的目光,大概也与从古至今千万熬夜苦读抑或加班加点劳作的人们没什么不同。他们没有显赫的地位,仅是中华五千年历史中没有留下过任何存在痕迹的无名小卒之一。从未有人知道他们的名字,大概将来也不会有人记得他们,所能做的只是奔波于尘世之间,被一桩桩不足道的蝇头小事搅得烦躁不堪罢了。
或许生活对他们来说真的就像白开水一样。机械,重复,如同不知停歇的陀螺般周转于人与人、事与事之间,劳累疲倦却还是要咬牙坚持、拼命努力,用心中最后一丝信念支持着沉重的身体活下去。就像,暗夜中的小星。明知自己的力量与黑暗相比微不足道,但还是忙碌着把自己散发哪怕一点星光无私地洒向大地。奔波操劳、疲于奔命的同时,内心深处仍天真地渴望光才能被人窥见,相信自己的力量能带来改变。这精神固然可敬,但事实上,不如说是可笑又可悲。
那几点小星,大概就是无数劳苦群众心中燃着的最后那丝火苗。学子渴望教科书式的成功,努力坚持埋首书海;职员希望物质的丰富,遂让青春留在办公桌前,心底叹息抱怨却不知何时休停。为了心愿与信念牺牲一切的普通人啊。像小星般竭力为心中不可及的梦想努力发光。
但有多少人在意识到梦想不切实际后就放弃发光发热的信念泯然众人了?理想一天天渺茫、熄灭,最后凝固成坚硬冰冷的石头,坠于大地,遍体鳞伤。
我曾不明白奋斗的意义。关于未遂的梦、达不到的远方我有太多猜测。事实上,星空绝不是被无故点亮的,《小星》的含义也正在于此。
也许我们一辈子也不能成为人上人,所能点亮的也不过是偌大天空的百万分之一。不过,若是每个人心里常闪烁着这么一颗明净的小星——无论有多暗,只要保留心中最本真的那部分就好——心中只要有一点儿希望,那星光必定是璀璨无比的。
小星之火,亦可燎原。
其实,只要活过、真正存在过,那么留下痕迹与否也就不再重要了。拼搏的人生,才是最美丽的啊。
小说有匪观后感篇5
凄美如斯
爱情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但有种爱可以让我们死心塌地,有种爱可以让我们备受折磨。虽然爱,虽然痛,但我们无法不爱,无法不痛,这就是“倾城之恋”。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萦绕着一种淡淡的哀愁之感,字里行间回荡着凄美。或许每一段故事都是她的写实,每一个字都是她哀婉的血泪!那个年代,女子终究是女子,文笔再好又如何?她所爱的人个个离他远去。晚年的她,如同凋零的花儿,让人心碎。但依旧暗香残留,每每打开她的书,我总能嗅到这股淡雅的香气,缠绕鼻尖,久久不肯离去……
爱情总是难为女子,爱情总是折磨女子,爱情总是伤害女子。这是我看到“第一香炉”这个故事的唯一感受。呵,是因为女子之泪太轻?是因为女子之心太卑微?
故事的女主人公叫葛微龙,长着一张白白的瓜子脸,眼睛水灵水灵的。但在殖民地香港里,被阳光烤晒过的小麦色仿佛更合群。薇龙从香港来上海念大学,投靠了继承了前夫一大笔遗产,同时是当地有名的交际花的姑姑。薇龙何尝不明白投靠姑姑的结果?但她别无选择……看着满满一衣柜的漂亮衣服,薇龙的心里却仿佛有几万只小虫啃咬一般,不知滋味。就这样薇龙被迫见了许多的“上流绅士”,却总是没有姑姑称心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微龙男主人公乔斯。他们是在一场舞会上遇到的,当时乔斯还轻薄了她。本以为只是一场戏,但那次舞会后,薇龙的心开始日夜思念起乔斯,沉稳有序的心脏开始扑通扑通乱跳。爱情悄悄降临,殊不知悲剧紧随其后。乔斯本是富家子弟,薇龙以为嫁给他后不必再作“交际花”,可乔斯却说:“我希望有个女人可以养我”。呵,多么荒缪。薇龙却又因为爱放弃了挣扎,堕落黑暗中,可她是否了解,对于姑姑和乔斯而言,她只是一棵摇钱树罢了!
我该为薇龙哀?还是该为薇龙哭?都不是。因为她只是一个被爱捆住手脚的傻女子。
我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亲情为何全部拜倒在利益与金钱的面前,无法理解那个时代女人的爱为何如此卑微,我已痛彻心扉,更以泪流满面!
爱情在张爱玲的笔下化茧成蝶无比凄美!悠悠长河中那一张张风华绝代的面孔已模糊不清,但那份倾城之恋却刻骨铭心!
小说有匪观后感篇6
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一本书---《风之王》。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匹红棕色的骏马,旁边站着一个英俊的小男孩。这匹马就是书的主人翁——“闪”。
“闪”是一匹阿拉伯骏马的名字,是太阳的意思。哑巴男孩阿格巴是照顾“闪”的马童。给它起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毛皮在太阳的照射下被染成金红色,像太阳发出的光芒。“闪”出生的时候右后腿上有一个白点,那是象征疾速的记号。它的胸前有一块麦穗纹,象征噩兆。总管想杀掉它,阿格巴及时站出来保住了“闪”的性命。在以后的日子里,虽然他们历经磨难,但是他们始终不离不弃,情同手足,终于使“闪”成为了最好品种,成为了“风之王”。
阿格巴与“闪”的故事虽然令人十分感动,但也告诉了我们一种爱——责任,还有面对命运的不公时要能够去抗争。其实,在我们的身边,有许多这样的人和事。我们的父母从我们生下来时就开始担起对我们这一生的责任。责任听起来没有什么难,但是它做起来有可能是一辈子的,更有可能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阿格巴履行他的责任时,面对重重困难,都克服了,因为他想要证明闪那高贵的血统,
在生活中,我也有我要履行的责任—学习,有一次我因贪玩没完成作业,第二天被老师发现了,罚我重写十遍,放学时自然不能按时回家了,等我把作业补完,妈妈把我接回家狠狠的打了一顿,妈妈平时从不舍得动了一下,哪天却真发火了,可见责任有多么的重要!我与阿格巴实在是没法比,我自己都感到自愧不如,这是我最需要向他学习的地方之一。其次,我还需要向他学习他身上那种不向不公命运低头,勇于抗争的精神,因为我一遇到那些自己觉得过不去的困难时,心里总是在想:还是放弃吧,反正也过不去,放弃吧,放弃吧……所以,我总是不能去与那些困难抗争,总是在它们面前低头,心中的勇气渐渐没有了。
?风之王》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的道理:每个人都可能遇到很多挫折,遇到很多磨难,遇到命运的不公平,但绝不能放弃,不能自暴自弃,要努力奋斗,只有满怀对这种信念的执着追求,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有匪观后感篇7
?子夜》的艺术结构是宏伟而严谨的。从开头和结尾就可以看出。开头,上海的软风一阵一阵吹上人面,苏州河幻成了金绿色,轻悄悄地向西流去。黄浦江边充斥着“光、热、力”,此时的吴荪甫有财有势,气派威风;而结尾,吴荪甫的工厂、银行、公馆全都没有了,自己的梦想也破灭了,惨败于赵伯韬的吴荪甫带着姨太太灰溜溜地到牯岭消暑。一头一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得不让我们惊叹于一位民族工业巨匠在帝国主义和军阀统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败涂地的惨象。
小说中的环境描写,是小说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小说《子夜》选取了大都市上海作为人物活动的中心。围绕主人公吴荪蒲,作者精心描写了“吴公馆”,“交易所”和“裕华丝厂”三个主要活动场所。在这里,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依次的展开,不论是民族工业资本家与买办金融资本家的矛盾斗争,或是军阀混战和报机市场的微妙关系或者是农村阶级斗争和金融市场的曲折关系等,都得到集中的表现,小说故事情节也一步步顺利发展也成功塑造了各个阶层的许多典型人物形象。
“子夜”,即半夜,既已半夜,到黎明就不远了。小说的题目定为《子夜》,指小说的故事发生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旧中国社会,也表达了作者对中国人民即将冲破黑暗走向黎明的坚定信心。
小说有匪观后感篇8
?双城记》是继《大卫·科波菲尔》和《远大前程》后看过的第三本狄更斯的小说。
本书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讲述了一个自愿放弃贵族身份的法国正直青年查尔斯·艾弗勒蒙德(又名达奈)靠自己的双手在英国成家立业,不曾想他的岳父——一名在巴士底狱关押18年,心智受损的法国医生亚历山大·马内特,正是受他家族迫害的无辜百姓。马内特在女儿露西爱的呼唤下回归正常阳光生活,为回报女儿的爱他战胜了内心的阴影。善良友爱的一家人其乐融融,直到法国革命的风暴来临。
达奈为了搭救曾经的仆人毅然回国,然而等待他的却是断头台,他大大低估了激化了的阶级矛盾的力量。马内特凭借巴士底狱囚犯的身份成功解救达奈,然而其牢狱之灾的阴影被曝光,前一天还热烈拥戴的狂热群众此时成了波涛汹涌的狂暴复仇者,无辜的达奈终被判死刑。不过老天或者狄更斯并没有放弃达奈,一个品质良好却无所作为的堕落青年西德尼·卡顿代达奈赴死。卡顿怀着对露西的爱,至死相信这是他所做过的最好的事。
爱让马内特医生重获新生,爱让达奈摆脱家族的桎梏,爱让露西拥有幸福家庭,爱让卡顿英勇就义。爱让渺小的个人不致在社会狂潮中淹没,让卑微的生命有自己的活法!
开篇名言——“那是最好的年月,那是最坏的年月,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那是信仰的新纪元,那是怀疑的新纪元,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绝望的冬天,我们将拥有一切,我们将一无所有,我们直接上天堂,我们直接下地狱——简言之,那个时代跟现代十分相似,甚至当年有些大发议论的权威人士都坚持认为,无论说那一时代好也罢,坏也罢,只有用最高比较级,才能接受。”
就义名言——“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比永远不死。”
生命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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