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读后感不仅是对阅读的记录,也是对未来方向的指引,写读后感不仅是对故事的回顾,也是对人生经历的智慧总结,下面是大爱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双城记》的读后感推荐7篇,感谢您的参阅。
《双城记》的读后感篇1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许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其实人与人之间都必须保持着宽以待人的态度,即使是天大的事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记得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同学的书弄丢了,原本我还以为她会要我赔,还要怪我呢。没想到当我和她讲的时候,她不仅没骂我,还对我讲说以后不能丢三落四了,应该养成好习惯。恩,也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态度吧!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不同的人。有正直善良却又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而又无私的西德尼,没有人性的德发奇太太,凶残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里面有复杂的'仇恨,想复仇却又制造了更多的仇恨,这复杂的一幕幕,生动的展现在大家面前,大家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有人抱怨自己生在这个世纪是件坏事,要生在从前,最起码能当个烈士。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大家生在现代就应该为现代做贡献。而人世间有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有不同的个性,大家不要因为谁的性格怪异而不与他交友,也不要太相信身边的人,也许他就是想害你的其中一个。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大家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大家能够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双城记》的读后感篇2
?双城记》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他1812年出生于普茨茅斯,1870年去世。他出身贫寒,但在不幸的童年过后,他很快便变得富有和成功。他还写过好多著名小说,如:《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等。
?双城记》主要是记载了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的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忙着做鞋。他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人不吃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他必须继续做鞋。
在一辆去巴黎的车上坐着路茜,这是她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把她父亲带回了伦敦,在女儿的爱心和照料之下,他忘掉了过去并学会了冲向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
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记。于是不久的危险秘密地把路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带回了巴黎……那儿恐怖的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的等待着法兰西的敌人们。
这里的主人公很显然就是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一个原来当了18年的`囚徒,什么也不记得的男人,最后又被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带回了伦敦,开始了一个自由人的生活,但最终他的女儿和她所爱的人们都回到了黑暗的巴黎,被法兰西的敌人们处死了!
《双城记》的读后感篇3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今天我借了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
英国和法国就是所谓的双城,小说的背景也就是法国大革命,我是学历史的,关于法国大革命我是清楚的,联系到小说中,我真想问一下,是真的吗?小说嘛,多半是虚构的,看完之后,给我的印象是:狠毒的得法热夫人,无辜的查尔斯,好得无话可说的西得尼`卡登先生,忠心的女仆人普罗s小姐,热心肠的贾维斯`劳里先生…
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他们好虚伪啊!”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嘛。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双城记》的读后感篇4
?双城记》文中人性的思想最令我受触动,比如说狄更斯写的查尔斯吧,他为了他那“神圣的目标”而放弃了地位和财产,这和《复活》中的夏赫留朵夫没什么两样,都一样崇高;为了救人他进入明知有着异常危险的牢狱,他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崇高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不畏艰苦,不屈服恶势力,为了真理,竟不顾生命危险去救人,我实在佩服他。
在这本普普通通的小说里,我仿佛看见了许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泰特医生、美丽大方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扭曲了人生的德发奇太太、外表冷漠,内心热情的西德尼、豪爽的普洛士小姐、残忍的阴险的埃瑞豪兄弟。
作者在本书歪曲了历史,丑化了封建贵族,事实并不尽然。许多情景,如使马奈特医生含冤入狱的空白逮捕令,都是查尔斯冒着生命危险去救马奈特医生,英国人的首领为了怕别的国家说:“法国贵族欺压老百姓”。想要收买查尔特,用很高的地位和财产来收买,查尔特并没有收钱财的迷惑,查尔特改善欺压百姓的不懈努力的故事。
主要表现了关爱和行善、反映善恶博斗,爱恨交锋,最后作者所说:“爱总能战胜恨”。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死亡,而善则永世长存。”
全面地揭示了英国的社会面貌;议会政治的.黑暗,统治机构的昏聩、金钱社会的罪恶、人民大众的贫穷。
用一个故事来对付自己同时代的的当权者和公众呼吁,暴政会引起暴力,危机近在旦夕,有钱人都应该已慈悲为怀,流血只能够造成更多的流出更多的鲜血。
《双城记》的读后感篇5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
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
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双城记》的读后感篇6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历史小说。其中“双城”分别是指英国伦敦和法国巴黎,以梅尼特一家充满爱与冒险的故事为主要情节,这其中有贵族的残暴、人民的愤怒,当然还有更多。下面
作家确实绕不过他所存在的那个时代,无论他多么富有想象力和预测能力。狄更斯,这个生活于19世界的伟大作家无论如何在写作的过程中逃不过他对于历史宏大叙事的极度观照。
是啊,一个作家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怎么可能写出一部伟大的作品呢?带着强烈的历史痕迹,忠实于自己对于时代的感觉和思考——这也许是他之所以伟大的特征之一吧。
近来,好不容易看完了《双城记》。说来惭愧,中学时候的英语教材里有它的相关节选,而对于整部作品的一知半解和断章取义竟然被我当成了一种想像通读之后的思想资源。
当冷静下来,重新回归这一伟大文本的时候,我才豁然发现自己的浅薄与矜夸。当然,似乎这不是我第一次重新回归文本,沉浸当中享受文本之美,也不是我第一次由一部部作品而突然间发现自己的浅薄与矜夸,所以面对前人及其作品,我诚惶诚恐,无比敬畏。
?双城记》究竟是一部怎样的作品?我想答文学史当中已经有了公断,说他是现实主义的巨著。然而,当我们的文学史当研究从阶级论的“余毒”当中“幡然醒悟”之后才承认爱情在整部作品里面的分量——这或许是一种反拨,在强烈的阶级断之后,有些研究者又将之作为一个爱情文本来进行解读——这不难理解,文本当中露西与达奈的爱情,卡顿对露西的爱,这些都可以说是爱情。尤其是卡顿主动代替达奈赴死时的表白,更是感人至深。“爱的无私奉献。”有研究者这样概括。
我想这种爱并非仅仅爱情。还有亲情,露西从法国千里迢迢将马内特医生带回伦敦,然后帮他恢复心理和身体健康;马内特医生帮助女儿,并在第一次时将达奈从狱中救出;洛里先生对于马内特一家的友谊……这些都超越了爱情的范畴,综合之不难直接升华到一个纯粹的“爱”字上。
爱,人类的永恒之爱,它包括爱情之爱、亲情之爱、友谊之爱、长幼互敬之爱,等等。
但作为一个对社会有着强烈的体验和感知能力的人,一个对于社会发展有着强烈的思考和分析能力的人,狄更斯不会仅仅热衷于描写一个家庭内部的爱,更何况在19世纪那个风云变幻、激荡而富有生机的时代。
狄更斯究竟在思考什么?阅读《双城记》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在小说的结尾,狄更斯提到文本当中的历史背景——法国大革命时期,并且提到了吉伦特派代表人物之一罗兰夫人被压上断头台后,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双城记》的读后感篇7
那是最完美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期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此刻十分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杯具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完美,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下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大家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但是坚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一样的命运,在应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取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正因在他的心底,一向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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