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作文是通过文字来传达思想和感受的工具,书写作文是情感的表达,能够展现你内心深处的思维,下面是大爱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最喜欢的事的作文参考7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的事的作文篇1
小学六年和初中的一年的学习生活让我们认识了若干名优秀的语文教师。有的上课时既风趣又活泼,深得同学们的喜爱;有的虽严肃却常为学生着想,一心一意对学生好。我最喜欢的语文老师胡老师——胡爱民,她是一位既风趣活泼,又很心细的老师。
胡老师是从五年级下学期才开始教我们,是来接替我们以前的邹老师的。邹老师去农村支教了,而她则刚回来。她走上讲台所说的第一句话,我至今还记得:你们在我眼中都是一张白纸,都是善良可爱的,我希望你们把这张白纸画成一幅美丽的画卷。
其实,在胡老师还没有走进教室之前,我虽然有些期待,但的还是紧张,因为那时我的语文成绩总是在80~85分段里徘徊,三年级时还险些掉出70分。不过没多久,我就喜欢上了这个老师。我觉得她很特别,上课时不仅风趣诙谐,还常挑那些成绩起落较大的学生(比如说我)回答问题。小学的语文不像初中语文阅读分析那样繁琐,甚至要求“标准”,所以我回答问题时就没有负担感,而她总在我回答完问题后,报以一个微笑或很普通的赞美的话,让我对自己的答案充满信心;下了课之后也不像别的老师一样直接回办公室,常在班级里陪着我们,像朋友一样和我们聊天、说笑。
在胡老师教我们之前,我总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棵小草,是落在草丛里没人发现的那种。哪知才第二个星期,她就注意到了我。她说,她知道我以前成绩不好,但她相信我,相信我成绩能够提上来,不想让我放弃自己的成绩,对自己没有信心。
有了胡老师的理解和关注,我没理由再让老师失望。我暗下决定,不管眼前困难有多大,我都绝不畏惧。我一定要让胡老师看到我的努力,看到我的进步,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老师对我的一片苦心。从那以后,我的成绩就渐渐的提了上来。特别是语文,有了长足的进步,英语和数学也均跳上了优秀平台。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语文老师,善解人意且温和善良。
我最喜欢的事的作文篇2
好书伴我成长,好书在人生的路途上是你的导航者。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一个魔幻故事,让我们走进童年的大门。孟小乔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在一次偶然之下遇见了仙女蜜儿,蜜儿的到来使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如:给孟小乔吃壮胆药,让孟小乔结识了爱玩的小人精,让老师再期末写评语时给美一个学生写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无论你在什么时候,答应了别人一定要做到,人一定要遵守许下的诺言,不然后果出乎意料。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失去了别人的信任;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让说有人都讨厌你;不要因为不守信让你后悔一生。
后来蜜儿来到了红宫学校,一个与众不同的老师带给学生不一样的感觉,给了学生一段快乐的学习经历。让红宫学校活跃起来。她改变了红宫学校死板的教学方式,让整个红宫学校布满快乐的气息。
老师,带给学生们知识的,学校,是学生们汲取知识的殿堂,但他们同时也是带给学生快乐的。蜜儿为学生办了一场“烦恼葬礼”,让学生们开心起来。带学生去“童心城堡”,还给学生一颗童心。有些家长在放假期间为孩子报各种各样的补习班,学校作业写完了还要写辅导班的作业,孩子的假期别作业淹没,我们都明白家长是为了我们,是对我们期望高,怕我们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和别的孩子拉开差距,我们知道你们的用心,但这样家长们在无形中就形成了“爱心杀手”,扼杀了孩子们应有的快乐,那颗童心也渐渐地消失了。学习固然重要,知识必然是人生道路上上的必备物,但我希望我们明白,我们是个孩子,不要忘了我们的童心,不要忘了那个心底最朴实、最纯真、最可爱、最快乐的自己。
学习是在快乐的天空中飞翔的,但因为家长们没完没了的约束,学习变的枯燥无味,老师是在快乐中教学,学校是在快乐中陪伴学生,学生也是在快乐中学习,我们要懂得劳逸结合,适当放松一下,毕竟学习是重要的。
学生们如格格亚一样,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有自己的个性和爱好,所以我希望大人不要太过约束我们,给我们一个快乐的、自由的学习天地。大人们总以为自己了解我们,知道我们内心的想法,但并不是,他们不明白我们想要什么,想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学习。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教育,虽然是童话故事,但它改变了许多人的错误观念。
时间在飞逝,曾有多少本好书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曾有多少本好书让你明白真理,曾有多少本好书把人们干涸的心灵滋润了,又曾有多少本好书伴我们成长。
我最喜欢的事的作文篇3
要问我最喜欢的人是谁,那非妈妈莫属了。
我的妈妈是一个“数学能手”,只要我遇到不会的数学题,第一时间要去问的一定是她。当然,她之所以能解决出那些我认为烦的不能再烦的奥数题,是因为她有不屈不挠的钻研精神。上个礼拜天,我拿出一道我不会的奥数题,向妈妈请教。她拿起笔,在草稿纸上画起图来。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十分钟过去了,题目丝毫没有进展。她皱着眉头,仔细思考着。终于,在一面草稿纸被画的几乎没有一点空隙的情况下,她做出来了。妈妈不仅是一个“数学能手”,更是一个热心公益的好居民。
一个周末,我和妈妈、姐姐去公园里玩。当我们正欣赏五颜六色、争奇斗艳的鲜花时,脚下多了个塑料瓶,人人看了都像无所谓似的,一个接着一个地从上面踩过。我也毫不犹豫地把它当足球踢飞了。这时,妈妈看到了我的.一举一动,对我摇了摇头,轻声说道:“小雨,快把瓶子捡起来,扔垃圾桶里”。我给了那个瓶子两个“卫生球”,然后对妈妈说:“我才不捡呢,别人都不捡,我干嘛要费力气呢?”妈妈听了我的话,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那么你想想,如果每个人都像你那样,世界将变成怎样一个世界?你们平时一直说什么人人文明一小步,世界将文明一大步,现在融入社会怎么就忘了呢?”我听后惭愧地低下了头,然后跑到瓶子前,弯下腰,俯下身,小心翼翼地将瓶子拾起来,然后送进垃圾桶中
这就是我的妈妈,一个让我喜欢又尊敬的妈妈!
我最喜欢的事的作文篇4
在平淡而又压力重重的小学生涯中,为了让自己轻松一下,有人喜欢去那乌烟瘴气的的网吧,有人喜欢去那波涛澎湃的海边。而我不同,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图书馆。图书馆即没有网吧打游戏那么痛快,也没有那海边美景令人心旷神怡,但图书馆里充满着让人去探究,去品味的知识。
每当你走进图书馆,走进这等待你去挖掘矿产和宝藏的知识圣地。一幕严谨的气氛就展现在你眼前,一双双专注的眼神,一个个充满求知欲的目光,他们都在寻找自己心中所需所求的知识,这里是寂静的,不是那喧闹的大街,更不是那嘈杂的马路。这里的人个个都遵守馆规,一有响声,马上就会传来“嘘――”的声音。
在这里,我还能见到各种各样的人:学生、作家、家长、学者……是多得数不胜数啊……看,那边的两个小学生正在讨论一个话题呢,争论不休,十分激烈,但发出的声音是微笑的,从其中一名学生露出了纯真的微笑,我可以肯定他赢了;瞧,做边的一位学者正在孜孜不倦、津津有味地欣赏着一本散文集,看他那么投入,嘴角回不停的笑着,想必这就是最可爱的微笑。
当然,来图书馆的目的就是来看书,那一排排书整齐的竖立在书架上,同时也构成了一幅状物画。当我来到图书馆,一股书香扑鼻而来,使我加快步伐,朝书奔去。当我坐下品味好书时,书就好像吸铁石,深深的把我吸住了,总能使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我喜欢图书馆,是它给了我机会,让我去领略了知识的海洋,让我体验到了知识的快乐。
我最喜欢的事的作文篇5
我喜欢的桂花
我很喜欢桂花,因为桂花不但很香,还能够做成糕点。
桂花一般在八月开花。桂花很小,藏在树叶里,人要仔细寻找才能看到它。但是桂花的香气,实在太迷人了。
奶奶家就有一棵伞形的桂花树。到了桂花树开花的季节,我就会和姐姐跑到树下,使劲地吸着鼻子,陶醉于它的'香味之中。
每当奶奶要做桂花糕时,便喊我和姐姐:“去,摘桂花!”奶奶话音刚落,我和姐姐就迫不及待地跑到桂花树下,使劲地摇着桂花树。对于那些摇不下来的桂花,我们就去树上摘。我像猴子似的,“嗖嗖嗖”一下子就爬上了树。姐姐就不行了,她要上来不把树枝压断就不错了。但她很想亲手摘花,我只好把她拉了上来,找了一根个性粗的树干给她坐,然后,我们就摘桂花。
桂花的香气把我包围了,我好像成了桂花仙子,在千万朵桂花中翩翩起舞,在桂花碧绿的树叶中歌唱……
“还愣着干什么,快摘!”姐姐的话把我惊醒了,我连忙摘桂花,不一会儿,一只篮子就装满了桂花。
奶奶把桂花糕做好了,我和姐姐争先恐后地吃起来。呀!真甜,一向甜到我心里去了。
我喜欢桂花,更喜欢它那无私奉献的品格。
我最喜欢的事的作文篇6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特别喜欢读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现在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知道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起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知道他是我国宋朝着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美好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起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后来,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习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为国立功,而且非常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后来,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勒死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一直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习,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四年级:牛奕雯
我最喜欢的事的作文篇7
其实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大仲马的这本书为什么叫《三剑客》,主人公明明是四个火枪手,应该叫《四剑客》才对。搜了搜网上,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有疑问。
我喜欢这本书不是研究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也不是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对宫廷里的秘史轶闻也没什么兴趣。我最喜欢的就是这四个火枪手之间的朴实的友谊,温馨又浪漫,四个人可爱得真想见他们一面。让人觉得人有朋友真好啊,并且一定要保持像他们之间的那种生死与共的友情。
?三剑客》充分显示了大仲马想象思维的超凡脱俗,刻画人物别具特色。他用生花的妙笔将主人公达达尼昂和另三个伙伴的性格勾画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呼之欲出:达达尼昂初出茅庐,风流倜傥,果敢机智,对朋友侠肝义胆,对爱情执着追求,对敌人嫉恶如仇,他的`那匹长毛瘦马也是特别的可爱;阿托斯平素少言寡语,出口一言九鼎,遇事沉着冷静,处事稳重老练,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灵魂和统帅;波托斯头脑简单,胸无城府,大胆鲁莽,贪钱爱财;阿拉米斯则是足智多谋,才思敏捷,温文雅儒,风度翩翩,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参谋和智囊。
看这本书已经是在六年以前了,总想着找个时间静下心来再去重读一下,无奈到现在也没有实现,现在要想静静地坐下来去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好像是一件挺难的事,而整天工作交往研究专业书籍把人都给搞得灰头土脸品位低俗精神荒芜的样子。
如果,长久这样下去,唉,人不为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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