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要避免过于复杂的句子结构,保持简洁明了,提前列好提纲是写作文的必备步骤,有助于条理分明,下面是大爱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最喜欢的作文6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1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多电影,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叶问2》了。
?叶问2》延续第一部的故事情节。抗日战争期间,叶问以双拳捍卫了国人的尊严。打死日军军官后,他在友人的帮助下,携妻带子,逃离佛山,旅居香港,开始新的'生活,在此过程中又经历了许多坎坷。
影片中有许多感人的情节和精彩的武打场面。其中最令我震撼的是武师洪震南和洋人打擂台的那场戏,特别的悲壮。洋人因身为世界拳王而趾高气昂,不停地侮辱中国武术。洪震南的话语令人振奋和敬佩:“为生活,我可以忍,可侮辱中国武学就不行!”声音虽然低沉,可字字铿锵有力,令人肃然起敬。这个人物我认为在影片中刻画得最好。影片的前半段,因为他刁难叶问,我还对他很有看法。但到后来看见他为了争中国人这口气与洋鬼子擂台比武,最终因年老和哮喘发作而身亡,临终前他死死地抓着擂台边的绳子不愿倒下。他的爱国主义精神和誓死捍卫民族尊严的举动激起了我对他由衷的敬佩,同样也激起了叶问对洋人满腔的怒火。
此仇不报非君子,叶问下决心要为洪震南雪恨,于是挑战洋人。开始的时候,洋人拎起叶问象抓个小鸡似的,几个回合下来,叶问出脚的招式又被裁判团禁止,观众们都为他揪着心。叶问沉着应战,及时改变了进攻的方法。洋人高大,就改用切他中路的办法。怀着对洋人的刻骨仇恨,怀着对洪拳宗师的无比敬仰,最终,叶问赢了,赢得很险、很难。在决战赢后,叶问对在场的外国人说:“今日的比赛,不是为了证明中国武术比西洋拳击好,而是为了证明虽然人的地位有高低之分,但人的本质却没有贵贱之别!”听完这句话,在场的外国人纷纷起立,为他鼓掌!
我觉得叶问的话非常正确。是啊,在生活中也是一样,不一定所有的事都是必须一定要自己胜才行,很多时候胜负的界限是很模糊的。只要本身有良好的品行,有时候即使输了也是赢的,不争之争我想就是这个道理吧。
?叶问2》不仅让我们体会到中国武术的博大精深,还让我们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2
寰宇,因四季的递嬗而各异其趣,因时间的流转变化万千,一年四季中的景色,有时只是美得令人迷醉,有时则令人触景生情,而我最喜爱的季节,是那乍暖还寒时分─秋!
秋的美不同凡响,不是大红大紫、灿烂不已的璀璨光彩,而是在萧瑟间予人一种咏叹调的凄凉唯美。暮光斜洒下的金色波浪,商风吹拂扬起的尘埃、缱绻薄雾间微透的光辉、随风而逝的荻花秋雪。秋,用那属於自己的商调凄悲,将大地染上了温暖而冷冽的美艳,如悠悠浮於苍穹间的萧索袅云,自顾自的诉说那黯然的哀愁……
独自走在街头吹着刺骨的冷风,便能心领神会秋的哀恸,拾起一片泛黄的落叶,感受那沁凉间质朴的残存生机,是那样深沉而凝重,蕴含千百来古人的每一道思念及伤痛。所幸还有月圆时分,让人们能在唯美皎洁的月光下团圆,化那悲喜交加的心绪为心尖上颤动不已的初晨露水,在朝阳灿烂前昇华为幸福的垂泪!
秋,是如此萧瑟而有尊严,如日薄西山的长者,庄矜的.完成大地孤寂前最终的使命,以那历经沧桑的手,颤抖的烙上知足的哀愁;以最後一丝微弱的气息,将艮古以来压抑已久的情感,放诸四海漂流!
不是一闪即逝的花火,更不是花枝招展的虚荣!秋的美,岂非走马看花就能有所意会的?那是一种内敛的美,唯有明察秋毫、唯有驻足欣赏,才能些微的领略那无法言喻的壮阔气度,在叹为观止中臣服!
嚼一口甜到心坎里的柿子,氤氲於桂花四溢的芬芳中,感受枯荷为莲子的奉献牺牲,便能明白秋天那苦心的精神!
啊!是我所深爱的秋!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3
m favrite teacher is miss huang. she is a beautiful lad. she has tw big ees, a high nse and a sall red uth. there is alwas a sile n her face.
我最喜欢的老师是黄老师。她是一位美丽的女士。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一个高高的鼻子和一个小小的红色的嘴巴。她的脸上总是带着微笑。
miss huang lies singing and cllecting psters. she is gd at plaing the pian. in the evening, she alwas sits in frnt f the pian and plas nice usic. she is gd at dancing, t. seties she teaches us dancing.
黄老师喜欢唱歌和收集海报。她擅长弹钢琴。傍晚的时候,她总是坐在钢琴前面弹奏优美的曲子。她还擅长跳舞。有时候,她会教我们跳舞。
miss huang lies dgs ver uch because the dg is ver friendl and cute. her favrite clr is blue. because blue is the clr f the s and the sea.
黄老师非常喜欢小狗,因为小狗很友好,很可爱。她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因为蓝色是天空和大海的颜色。
this is favrite teacher. our classates all lie her ver uch.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老师。我们所有的同学都很喜欢她。
小作者从外貌、爱好、喜欢的动物和颜色等五个方面介绍了他最喜欢的老师,表达了自己对老师的喜爱之情。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4
岁月涟漪,时光荏苒,时间在我们身上一点一点刻画出痕迹,留下一丝成熟,抹去一份童稚,逝去的时光已不会再来,新的一天,我们仍需要面对。望着面前滴嗒作响的闹钟。我想,我最喜欢的一个词是——时光。
小时的岁月总是那么的开心快乐,无忧无虑,那时的我们天真无邪,活泼可爱。记得小学的时候,我和两个同学玩的特别好,当时我们声音稚嫩,却坚定的说,要一起努力,一起奋斗,考进同一所初中。为了这个目标,我们努力抓紧每一段时间。上课听讲,下课做题,回家复习,时间就在这样的轮回中消逝。那时的我们,年轻气盛,不服气,敢于拼搏,可是时间不急不躁,一笔一墨的描绘,在我们的脸上勾勒出一幅虚假的面具,盖住了最为纯真的笑容;在我们的眼睛里蒙上了一层黑纱,掩去了儿时的天真。
虽然那段时光艰辛、困难,我们也流过泪水,但是有你们的陪伴,再微弱的光也能焕发出璀璨的`光芒,时光忠实地、准确地记载住这段美好的时光,它见证了我的快乐与拼搏。时光不再,记忆却永远不会褪色。
出生时,我哇哇大哭,母亲满脸疲惫,心中却有着初为人母的喜悦与紧张,父亲焦急的在产室外徘徊,眼里充斥着笑意。从这一天起,父母就开始为了我奔走效劳,只为给我一个好的生活环境,一份好的待遇,同时也付出了自己美好的青春,时间在他们脸上刻下皱纹,为他们的黑发染上一丝雪白,在他们明亮的眼睛中弥漫点点浓雾。
熬夜做作业时,母亲总是轻手轻脚地放一杯牛奶或清茶,为精神疲惫的我带来一丝温暖或清凉,给我坚持下去的信念与鼓励;夜晚蹬被子时的凉风习习,自己满头大汗,却只想让我睡得安稳;考到好成绩时,父亲的笑脸和抑制不住的喜悦,以及几天后的奖励……这些普普通通的小事,却在时光的涟漪里演绎着爱的无私奉献,尽管它在父母的身上留下了雕痕,但他们的爱却从未变过。
时光或长或短,或幸福或多舛,它平平淡淡,按照命运的法则一一判别,也许它不华美,无哲理,却能道尽这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与回忆。在时光的褶皱里,蕴藏着酸甜苦辣,收藏着友谊与爱。
最优秀的词语不是它,最感动的词语不是它,最深邃的词语不是它,但它却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词。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5
俗话说得好:“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一句话能让人走向成功和辉煌,也能让人走向失败与毁灭。但那只取决于你如何看待这句话,怎样面对你现在所处的环境,有可能只是一念之差,就会使你离正确的道路越来越远。在浩如烟海的名言中,我独对“今日事,今日毕”这句名言情有独钟,因为我曾吃过这样的苦头。
在那我美好的记忆中,保留着一份永远挥散不去的记忆,它使我正真认识到了这句名言的重要性。
那还是小学生活的时候,也是我刚刚任命英语课代表的时候,我成为班干部,当然要为班里处理“政事”。任命的第一天,老师毫不留情的交给我很多事情,让我在一个星期内全部搞定,不知是我第一次接触这样的事,还是我懒惰的毛病又犯了。从星期一开始了这样的生活:星期一,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思考着如何完成老师交给我的任务,但面临着一个个我未曾做过的事情,我有点手足无措,正在这时,我拖延的毛病又犯了,想着还有明天,于是,我放下了这些事情;星期二来了,我看了一眼那些事,自言自语道:“还有三天,不急不急,今天就不忙这些了。”星期三很快来了,我又是以同样的方式安慰自己,并且又玩了一天;星期四也是如此的过去了……一转眼,星期五,我工作的最后一天到了,可我还在玩耍中。在一节体育课,我正玩得很high时,一个同学开着我的玩笑:“沈班长,你的职务好不好啊?给我们分享分享你的工作经验吧!我们也好体验体验当班干部的滋味!”正在哈哈大笑的我,突然停止了笑声。对了!老师分给我的工作还没做了呀!“我先回班啦,班里的事我还没做了!等我做完了,再和你们分享吧!”我撇下一帮看着我匆匆离开的背影并站在原地发呆的同学们,独自一个人拖着哭腔飞奔回班里。那时已经是上午最后一节课,并马上就要放学了,我看着桌子堆着的一大堆东西,我不禁的哭起来,真后悔前两三天为什么没有处理掉它们,一直拖到现在。唉!可世上没有后悔药,现在赶快干啦!我强压住心头的悲伤,拿出笔,奋力的干起来。可时间是有限的,在忙碌的过程中,下课铃响了……
一中午的时间,算是把那些任务都做完了,却是非常的不认真,马马虎虎的,老师批评了我,批评我第一次做任务就这样不认真。而且因为中午没睡觉,一下午都处于“梦游”状态中……这件事,时时的警告着我:千万不能再犯拖延的毛病!
那次,我曾读过这样一篇文章,讲的是发生在两位禅师之间的一段故事:在永平寺里,有一位八十多岁的老禅师在烈日下晒香菇,住持道元禅师看到以后,忍不住说:“长老,您年纪这么大了,为什么还要做这种事呢?请老人家不必这么辛苦!我可以找个人为您代劳呀!”老禅师毫不客气地道:“别人并不是我!”道元禅师说:“话是不错,可是要工作也不必挑这种大太阳的.时候呀!”老禅师说道:“睛天不晒香菇,难道要等阴天或雨天再来晒吗?”道元禅师一时语塞。
是的,今天的工作,必须今天完成。我们必须知道,“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首《明日诗》的确很有道理呀!所以,今天的事,一定要在今天完成,千万不要耽搁到明天,因为明天也有明天的事情要完成。如果我们每天都把事情耽搁下来,那事情岂不越积越多,将无法准时完成。从今天起,我们必须充分利用时间,好好的分配时间,把今天的事情准时完成,以等待明天的到来。
“今日事,今日毕”,这句名言时时刻刻地提醒着我,不要把事拖到明天,今天必须把今天的事做做完,并且要保质保量。现在的我,这一毛病早已改掉,今天不仅要做今天的事,还有做些明天的事。
今日事,今日毕!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6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几千年的文化在世界上数一数二,然而在古代众多的才人佳子,帝王上将中,我钟爱一个人物,他不是别人,就是三国时期赫赫有名的大枭雄——曹操。
无论是在京剧中还是在人们的谈论中,只要谈到曹操人们总会把他归为白脸一类,说他是奸诈狡猾的小人。
谁都希望,自己的一生可以快快乐乐,平平安安的度过。然而,在那样一个时代更迭,杀戮漫天,不断在发展的时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那样的环境里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谁还敢去奢求那样的生活呢或许曹操的阴险狡诈是他的性格,但他也是靠着那样的性格来保护自己和自己一手建立的国家。
所以,无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都是无可厚非的,我依旧最喜欢他。
当然说到曹操就不得不说起官渡之战,这官渡之战打得可所谓是惊天动地,精彩之极啊。
在当时,袁绍的兵力是群雄之中最强大的,曹操预作布置,解决一切状况后,亲自率军隐在官渡,准备迎击袁绍。
刘备也曾一度投靠过曹操,但那仅是权宜之计,失败后又投奔了袁绍。
袁绍是当时北方最强大的一股势力,也是曹操统一北方最强大的敌人。袁氏一门势力本就很大,之后又实力大增,有军队数十万人。因袁军兵精粮足,根本不把曹操放在眼里。袁绍挑选精兵十万、战马万匹,志在一举消灭曹操。
袁绍自率大军向曹操发动进攻。曹操的实力比袁绍弱得多,曹操所占的大河以南地区,地盘既小,又是四战之地,残破不堪,还没有完全恢复,物资比不上袁绍那样丰富。曹操的兵力也远不及袁绍,他的总兵力大概不过几万人而已,远逊于袁绍。
袁绍大军来攻,许都震动。曹操却安慰众将,在袁军逼来之际杀向刘备。
袁军颜良等人围攻白马,拉开了大战的序幕。曹操亲自率兵北上解白马之围,他做出要渡河袭击袁军的态势,迷惑袁军,吸引袁军分兵西向,然后突然转向迅速赶往白马。曹军的突然杀到,让袁军措手不及,袁军大败,白马之围被解。而后又用一记,战胜了袁绍另一大将文丑。袁军大震,曹操初战得胜。
几个月后,袁军向曹营发动的各种方式的战斗,都被曹军同样以各种方式破解。两军一攻一守,相持近二个月。久而久之,曹操处境变得极为严峻。
袁绍运来粮草停留在乌巢。这时袁绍谋士许攸因不满袁绍,而来投靠曹操,献计让曹操偷袭乌巢。曹操攻破乌巢却又保得曹营,而袁军几名大将全部投奔曹操。曹军大获全胜。而当曹操清点袁绍书信,得到自己部下勾结袁绍的信,却全部烧毁,不去追究任何人的责任。
虽然曹操本处于劣势,但由于他能正确分析事态条件,善于听取别人的正确意见,所以扭转了战争的趋势。从而终于赢得了胜利。官渡之战,曹操击溃了最大的敌人袁绍,统一了北方。
我喜欢曹操不仅仅因为他身份显赫,更因为他有着清晰的头脑,明白什么时候该做什么,怎么做,这是常人没有的。然而,史实不也是证明了这一点吗。
宽容忍让的曹操;临危不惧的曹操;善用人才的曹操;聪明智慧的曹操;威严于世的曹操……都是我喜欢的曹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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