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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自查报告篇1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本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履行行业职能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机关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我局人员编制共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职数按县委规定配备,纪检组长1名;股级干部职数4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目前实有在编人员7名。
(二)内设机构情况。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蓬府办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局核定内设机构4个。目前,我局严格按照 “三定”方案设立了办公室、综合股、政策法规股、督查股。
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1个: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编制27人。设大队长1名,实有在编人员20名。我局严格按照 “三定”方案设立了赤城中队、城南中队、园区中队、规划中队、特勤中队、蓬南中队、金桥中队、文井中队、天福中队9个中队。
(二)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xx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编制18个,实有在编人员16名。
三、局机关机构编制自检自查情况
机构启动运转情况:我局按照 “三定”要求设置内设机构,明确了内设机构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已到位到岗。
职责履行情况:我局不存在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情况;不存在履行职责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内设机构岗位责任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
人员编制情况:人员编制管理范围。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政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以及领导职数配备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编制自查报告篇2
根据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津编办发〔20xx〕125号、津编办发〔20xx〕126号文件精神,我校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完善档案、纠正问题、建章立制等方式,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含工勤人员)和编外用人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形成自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审批文件完整,机构实际设置情况与审批文件相一致。主要文件如下:
1.《关于增设天津理工学院等二十六所高等学校的通知》([81]教计事字157号);
2.《关于分校调整的实施意见》(津教[1992]108号);
3.《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理工学院等四所院校合并的决定》(津发[1996]12号);
4.《关于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津[20xx]19号);
5.《部关于同意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xx]124号)。
经核查,我校实际设置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隶属关系、主要职责、经费渠道、内设机构、批准文号等均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内设机构规格、增设或变更内设机构等情况。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我校对编制、实有人员、超(空)编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部教发[20xx]2号文件精神,确定事业编制数为2556,其中管理岗位数383,专业技术岗位数20xx,工勤岗位数128。实有人员情况为:管理人员273人,专业技术人员1214人,工勤人员209人,合计为1696人。实际使用编制的类别与审批文件一致,人员调整均按规范程序办理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实有人数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由于存在着1996年四校合并后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工勤岗位实有人数超过编制数,但随着自然减员近两年内将调控至编制数以内。
三、领导职数及领导干部情况。
我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厅局级正职职数为2,现有2人,厅局级副职职数为7,现有7人;县处级正职42,现有40人,县处级副职职数83,现有60人;乡科级正职职数153,现有126人,乡科级副职职数58,现有43人。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四、编外用人情况。
经核查,我单位没有编外用人情况。
编制自查报告篇3
市编办: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153号)要求,我们对照考核内容,对全区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一)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章、政策情况
区编委及编办议事、办事规则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上级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一是始终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和“五不准”制度,严守机构编制管理程序规定。凡按规定需报上级批准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事项,均按管理权限上报市编委或市编办审批,在没有得到正式批复之前,坚持按规定不予实施。二是先后制定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区编办工作规则》等制度。实行以制度管编,保证了全区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人员不形成新的超编。三是严格执行编委会、编办工作规则,所有机构编制事宜都提交编委会审议。
(二)机构编制管理重要文件执行情况
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中央及省、市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在我区的贯彻落实。
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集体议事规则,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专题专报、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制度。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办事机构均按规定进行设置。
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机构编制事项。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的事项,统一由区编办审核、编委会审议、按规定程序报市编办审批。
二、严格执行中央编办20xx年4月28日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电话通知稿》精神,将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控制在20xx年底总量内,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严格按照市编办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分类,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行差别化的减编控编措施,行政类、执法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空编冻结,人员只出不进,确有需要的“退一进一”。
(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一是成立了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成立了干部人事、财务资产、机构编制3个接收工作组,各负其责开展改革工作。二是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精神,报告了我区改革进展情况,对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三是涉改单位人员安置工作严格按照皖编办〔20xx〕159号文件执行。四是区编办作为区本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精心谋划,倒排时间,认真做好指导协调工作。五是按照皖办发〔20xx〕24号文件要求,该划转的划转,该整合的整合,确保按照上级提出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机构挂牌、职能划转、编制配置以及人员、资产、工作移交等各项具体工作。
(三)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设置机构,行政编制控制在规定限额内,事业编制总量有效控制,职数管理规范有效。
(1)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严格执行进人用编核准制度,把好关口,对一些单位提出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申请认真研究,无上级明文规定、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一律不受理、不上会。实行以制度管编,保证了全区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人员不形成新的超编。
(2)规范出入编管理,实行核编准入(调)制度。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一律实行核编准入(调)制度,经区编办核编后才能研究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3)严格加强职数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职数管理规定,领导职数配备均按规定程序规范办理,领导职数的配置均按上级明文规定进行,职数执行情况都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的总量以内。无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单位领导情况。
(四)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编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集中时间,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进行了清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分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整改阶段、验收总结阶段3个阶段推进,并对阶段性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和细化,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确保清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同时,严肃工作纪律,要求清理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通过开展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加强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机构编制管理。
(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实际,积极稳妥的做好全区事业单位本着方案申报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更新及时。
一是及时更新、维护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做好全区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升级、更新及信息补录工作,确保机构设置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审批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计划审核上报工作。认真按时地完成了全区行政机构编制现状、实有在编人员核查工作。三是结合实际,研究审定了选调生安置入编以及区教体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意见。
(七)本年度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机构增减、编制变动情况等
1、行政编制变动情况
20xx年1月30日,根据市编办《关于下达狮子山区法检两院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铜编办〔20xx〕8号),增核我区法院政法专项编制1名和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2名。
2、事业机构增减、编制变动情况
20xx年度,经市编办批准,我区成立了3家事业单位(其中20xx年4月28日前2家),撤销了1家事业单位,分别是:
(1)设立狮子山区图书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铜编办〔20xx〕14号);
(2)设立狮子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铜编办〔20xx〕21号);
(3)撤销狮子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收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铜编〔20xx〕22号)。
(4)20xx年9月25日市编办批复,同意设立狮子山区西湖镇中心幼儿园,机构性质、编制不定(铜编办〔20xx〕65号)。
(八)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年度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
圆满地完成了20xx年度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全区符合登记管理条件的事业单位登记率为100%,年检率100%。同时,实施“一户一档”制度,在年检工作结束后,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形成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年检和注销等一整套完整有序的档案,为今后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奠定了基础。
(九)做好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维护和网络红页相关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编办关于推进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的部署,制定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对全区各单位的注册续费工作进行网上申报,保证申报内容准确无误。截止目前,我区已有57家网站进行了中文政务和公益专用域名注册,本年度续费工作也已全面完成。同时,积极推进提高网络红页的应用,发挥网络红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窗口的作用,为全区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建设各自的网络平台奠定基础。
(十)认真做好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管理、统计工作
继续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数据,做到编制库数据准确无误;全面掌握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及人员变化情况,为领导决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提供准确依据。
(十一)继续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坚持对全区编外聘用人员实行额度管理制度。调整核定了立新社区城管中队人员控制数,研究核定了西湖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控制数,圆满完成了全区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为继续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二)主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今年以来,区编办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从科学配置执政资源的高度出发,严格管理,努力解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研究提出了成立区图书馆、西湖镇中心幼儿园、区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议;研究批准了20xx年区属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改善了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了教师队伍力量。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十三)严格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
一是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违规举报制度,加强了“12310”举报电话管理。二是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先后在全区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治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编外聘用人员清理、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清理等专项检查、清理活动,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三是继续加强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规范管理,修订完善了《狮子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编外临时聘用人员额度申报制度和实名制管理,有效地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四是不断加大对镇办社区、政府工作部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扩大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现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事项。
三、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
一年来,我区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全年未发生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调整编制及领导职数,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20xx年2月16日
编制自查报告篇4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1、机构基本情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xx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三、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编制自查报告篇5
我局接到你办《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编办201110号)后,迅速按要求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20xx年市直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评分细则》,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历年来,我局领导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局人事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
我局人事部门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市编委的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
1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府办[20xx]47号)和市公务员局《关于市局职位设置的.批复》(公复[20xx]3号)关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的规定,我局设10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37名,工勤3名,不存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加挂牌子、变更名称或职能等问题,也没有超编进人,超配领导职数的情况。按照《关于设立市所的通知》(编[20xx]12号)要求,增设了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所,人员编制5名,保留了检验所,人员编制42名。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的部署,我局严格执行获批的机构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市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市局机关“三定”工作方案。我局机关共设10个科室,其中保留2个科室,根据职能调整需要,撤消了食品安全科,增设了政策科、审批科、服务监管科、,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机关总支和纪检监察机构。20xx年4月,我局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圆满完成,在省、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了机构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和2机构改革自评报告。
(三)直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局按要求积极做好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法人登记工作,认真做好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及时报送了调查清理报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100%,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率100%,做到及时变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
(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20xx年,我局共提拔任命科级领导干部9人,其中,局机关提拔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5人(含4名副科级领导职务、1名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新成立的直属事业单位市监督所提拔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2人。在提拔领导干部过程中,我局均按规定向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报送领导职数申报表。对新进人员及时办理入编、调整手续,规范填写编制管理簿。积极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各项专项统计工作,做到统计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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